是一座钢筋水泥的森林,比现在更加繁华,也更加冰冷。
可他从来没有真正属于过那座城市。
现在呢?
他睁开眼睛,看着窗外那片璀璨的灯火。
现在,他是来杀人的。
——
一小时后,王默准时出现在一楼餐厅门口。
李慕玄已经等在那里了,换了一身干净衣服,头发也用水抿过,服帖地贴在头皮上,看起来比白天精神了不少。
只是眼神依旧有些飘忽,不停地打量着餐厅里的陈设和客人。
餐厅比大堂更加奢华。雪白的桌布,锃亮的银器,穿着黑色马甲的侍者安静地穿梭,为客人们倒酒、上菜。
角落里有支小乐队在演奏,钢琴、小提琴、大提琴,悠扬的曲调弥漫在空气中,与餐具轻碰的声音交织成一种独特的、属于上流社会的韵律。
李慕玄这辈子没见过这种场面。
他坐在靠窗的位置上,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,生怕碰倒了什么东西,或者用错了哪把刀叉,丢人现眼。
王默在他对面坐下,拿起菜单,扫了一眼,随口点了几个菜。
“喝过红酒吗?”
他问李慕玄。
李慕玄摇头。
“那就尝尝。”
王默的语气随意,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。
“以后这种场合,你会常来。”
李慕玄愣了一下:
“常来?咱们不是来……那个的吗?”
他没有说完,但意思很明显。他们不是来杀人的吗?怎么还享受上了?
王默看着他,目光平静。
“上海不是东北。”
他说。
“这里没有战场,只有人群。想在这里找到目标,先要学会藏进人群里。”
他顿了顿,端起侍者刚倒的红酒,轻轻晃了晃,看着那深红色的液体在杯壁上缓缓滑落。
“最好的猎人,看起来永远像个普通的游客。”
李慕玄沉默片刻,也端起酒杯,学着王默的样子晃了晃,然后仰头灌了一大口。
酒液入口,涩中带酸,还有一股他说不上来的复杂味道。
他皱着脸,咽下去,又喝了一口。
“不好喝。”
他老实地说。
“那就多吃菜。”
王默拿起刀叉,切了一块猪排放进嘴里,咀嚼片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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