枪,不管你在什么地方,不管你是谁。
马志强就是那种人。
亚当斯·贝克输了,输得心服口服,输得无话可说。
二十多个黑衣人端着枪,枪口在阳光下泛着冷光。但他们不敢动,一个都不敢动。马志强就站在那里,手插在口袋里,嘴角挂着笑,像在看一群小丑。
亚当斯·贝克的脸色从发紫变成了发黑。他的嘴唇在发抖,手指在发抖,整个身体都在发抖。他想说什么,但喉咙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,发不出声音。
他的手举起来,又放下,举起来,又放下。
那些黑衣人看着他的手,等着他的命令。但他们心里在祈祷——别下令,千万别下令。他们的直觉告诉他们,只要他们敢动手,今天谁都别想活着离开这艘船。
亚当斯·贝克深吸了一口气。
他不能再退了。退一步,家族颜面扫地。退两步,他在家族中的地位不保。退三步,他这辈子都别想抬起头来。
他的眼神变了。
从犹豫变成了疯狂,从疯狂变成了不顾一切。
他的手猛地挥了下去。
“抓人!给我把人抓回来!”
声音很大,大到整个甲板都能听到。声音在发抖,不是害怕,是愤怒,是一种说不出的、让他恨不得把马志强碎尸万段的情绪。
那些黑衣人愣住了。
他们没有动。不是不想动,是不敢动。他们的脚像被钉在了甲板上,抬不起来,迈不出去。他们的手在发抖,枪口在晃动,瞄准线歪了又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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