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否定不了。
张耀的口供、孙蕊的指认、赵瑞的认罪、甚至是检察官等人的调查,均能证明这点。
「当时,毒品持有权,是否从赵瑞转移至孙蕊身上?」法官再次开口询问。
蔡彭额头渗出冷汗。
「是...是。」
持有权改变,那就.构成【贩毒罪】!
他可以以持有权」并不在孙蕊身上,赵瑞只是将毒品交给孙蕊代为保管,如此,理论上最多给个【窝藏转移毒品】。
哪怕持有权在身上,会导致後续的引诱吸食毒品罪」构成,要承担责任。
可这条罪最多也就判个7年!总比贩毒罪要轻的多。
但问题来了。
庭审初期,赵瑞与辩护明确的说过持有权改变,认罪构成贩毒罪!
此外,孙蕊的口供也表述并非代为收藏。
所以,这一事实无法扭转...除非他们能给出证据,可这种主观性改口的东西,他上哪给对方找证据去?
真以为可以随便驳回!?
「好。」
审判台上。
审判长吕广点点头,示意自己了解。
两个问题,一问行为,二问持有权,两者得到肯定答案,便能肯定【贩毒罪】是否构成。
行为符合法例,那接下来就是..
「被告方,就本案,公诉方所认为的「1300克」毒品,你方是否要进行反对?」
吕广指了指手中的材料。
他微微一顿,旋即道:「即,被告人赵瑞拢共贩卖毒品1300克,致使数十位无辜人员被引诱、被欺骗吸食的毒品!」
听闻此话。
蔡彭好似被针扎後脑,整个人瞬间清醒过来。
他瞳孔一缩,惊声道:「异议!」
「审判长,上述材料明确表明,所谓的1300克毒品总质量,实际上是经过毒贩二次稀释」导致的!」
「也就是,贩毒人员将24号转移的640克毒品中,其中440克稀释成1100克!」
「这行为与我方当事人无关!」
24号,赵瑞将毒品给了孙蕊,构成贩毒罪後,毒品持有权就在孙蕊身上。
作为毒品的实际掌控人,理论上,要对後续稀释出的1100克毒品负责的是孙蕊。
而不是赵瑞!
只是..
「辩护席,你方意思是,你方认为24
…。。本站若有图片广告属于第三方接入,非本站所为,广告内容与本站无关,不代表本站立场,请谨慎阅读。
Copyright © 2020 一流中文 All Rights Reserved.k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