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给回条,看似省事。”
“可百姓隔三差五来问,小吏也要应付。”
“前头省一笔,后头乱三天。”
孟维安沉默。
这话说到衙门痛处了。
衙门最烦百姓反复来问。
可百姓为什么反复问?
因为第一次没给准话。
若一开始就给回条,写明三日后问,那百姓至少不会第二日就来堵门。
吏部官员问:
“若三日后仍无结果呢?”
陆寻道:
“那就续回条。”
“写明为何未结。”
“下一回期何时。”
“不能空口说再等等。”
皇帝看向孟维安。
“京兆府能不能试?”
孟维安额头冒汗。
他知道,皇帝问到这里,已经不是能不能的问题。
是怎么试的问题。
他只能道:
“臣可试。”
皇帝道:
“从哪类事试?”
孟维安迟疑。
陆寻道:
“从最小的试。”
皇帝看向他。
“你说。”
陆寻想了想。
“失物。”
殿内几人一怔。
“失物?”
陆寻点头。
“百姓丢牛、丢车、丢货、丢契书。”
“到京兆府备案。”
“此类事不一定都能找回。”
“但最适合试回条。”
“收了什么。”
“谁收。”
“归哪坊查。”
“几日回。”
“找不到,也要回一句查到哪。”
孟维安眼睛微动。
这个确实比案子轻。
也比户籍、工钱简单。
失物备案,本来就多。
百姓常常来问。
若先用回条法,风险不大。
皇帝问:
“为何不用工钱?”
陆寻道:
“工钱更要紧。”
“但更容易吵。”
“先用失物试回条。”
“回条行得通,再推到官雇工钱。”
“不能第一步就拿最容易炸的事试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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