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斗笠闭上眼睛就能想象到,垂野流星一奔雷之式一击不中,再侧踏步,以臂横压锁链。
侧身旋扭。流星易轨,天道无常。如果此招再能躲开,此人小斗笠也会觉得头疼。
行至前方。无尸,无血迹。只见得一些商铺的小伙子在修理砖瓦。
其中两个人唉声叹气道:
“流年不利,遇到煞星。”
“还是那个赤罹星。”
“最不愿意见他出手。”
“是啊,哎。”
小斗笠一怔,竟然连修铺子的伙计都认识赤罹星,垂野流星一战,大沈虽是名震边关,但认识大沈的并不多,识得此兵器之人更不可小觑。那一刻,小斗笠觉得这座瀚海孤舟,就是一个浓缩的江湖。
再行数步,本就是摇摇晃晃的骆驼,差点失足。小斗笠低头一看。是大沈的一招“破云”之前所用的“沉步”。
他四际观望,还是能看到一些没被擦掉的血迹,此人显然是中招,但居然还未死。就算大沈不把此人上半身打飞,他也该吐血满地才是。
不过,这个人已跑不远。如果中了“破云”还能跑远,那下一幕就该看见大沈的尸体了。
但,不会。
用流星锤的人最怕偷袭暗算,江湖险恶,这种兵器一度绝迹。大沈被偷袭,反倒让偷袭者受伤,这等武功差距,偷袭者已不会再有机会。
下一幕,一定可以看得见胜负。至此,已无需再出招。而且那个人应该不会太惨,因为他知道小斗笠会来,也该来了。
因为大沈的杀人相,小斗笠和他绝交了四次。
和一个朋友绝交四次,也只有她做的出来这种事。
小骆驼摇摇晃晃,到了一家小客栈,感知连看见死人都懒得停下的主人终于停下,眼泪几乎夺眶。
小斗笠对着招牌念道“栖 梧 客 栈。”
随后一低头,就看见了大沈。
甚至都没有留意那摇摇晃晃的破招牌上其实还有个掉了漆的凤字。
因为大沈喜欢坐在门口,点最贵的酒。身躯魁梧的要命,一件皮衣传得破破烂烂,络腮胡子把脸深埋其中,目光炽烈,声如惊雷。一个人就挡住半个大门。绝大多数客栈老板不喜欢这样的人,但是有些老板则不然。因为他们知道,有些路上行人看到穿着破烂的大沈点这么贵的酒,就会觉得不服,非要进去也喝几壶女儿红才罢休。
大沈不爱坐椅子。
今天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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