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到此处,孙文启若有所悟。
罗万化是在对程朱的概念进行重新界定和「净化」,将「人慾」狭窄化为「过度的私慾」,从而将其从普遍的人之常情中剥离出来。
罗万化接着将这一辨析与苏泽的理论挂钩:
「明了此点,再观苏公之论。苏公所谓「人理』,乃指「社会之规范伦理』,其核心在於「致良知』而後发用於世。」
「此「人理』之中,自然包含存续发展之正当需求与情感规范,亦即程朱所言符合「天理』的那部分「欲』。」
「而程朱所欲「灭』之「人慾』,正是「人理』范畴中那些偏离良知、悖逆伦常、损害公益的「过欲』、私慾』。」
「此部分,恰是「人理』需要调节、约束乃至摒弃的对象。」
「故,以苏公框架视之:「存天理』之「天理』,在自然层面,为万物运行之客观法则。」「在人伦层面,即为「人理』中合於良知、顺应时势之核心规范。「灭人慾』之「人慾』,则为「人理』领域内需要被克制、修正的失当私慾。」
「两者非但不悖,反而在苏公的区分下更显清晰。」
「程朱之辨,重点在「人理』内部之净化与提纯,旨在确立社会伦理的标尺。其所谓「天理』,实为理想化、绝对化的「人理』准则。」
「而苏公将「天理』概念拓宽至自然法则,同时将「人理』视为一个动态发展、需不断「致良知』并「实行』检验的体系。」
孙文启感到脑中脉络逐渐清晰。
罗万化巧妙地完成了概念的转换与对接。
将理学核心命题「存天理灭人慾」收纳到苏泽的「人理」范畴内进行讨论,认为这是「人理」内部的自我净化要求。
同时,苏泽提出的那个更广阔的、属於自然科学的「天理」,则被置於另一层面,与这一伦理命题并行不悖。
文章後半部分,罗万化进一步阐述这种并置如何丰富而非瓦解苏泽的统一理论:
「由是观之,苏公「天理人理』之分,非但未抵消程朱「存理灭欲』之精神,反为之提供更务实之路径。」
「其所谓探究自然之「天理』,乃「实行』之首要领域,关乎国计民生之实质进步。此领域之「理』,重在认知与利用,非关道德善恶之抉择。物竞天择,乃客观描述,非人伦价值。」
「而「人理』之建构与践行,则须臾不离「致良知』之内省与「实行』之检验。「存天理(人伦之天理)灭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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