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我们这群旧大陆的土包子根本不懂量产的威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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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客观地说,那个思路是好的……我也承认,那是好东西。
「把不稳定的魔尘通过工业手段封装,做成标准化的弹药,让普通人也能发射魔法能量,这个点子非常棒,甚至可以说是天才!它解决了低阶施法者不足的问题,把魔法变成了一种可以像罐头一样生产的工业品!
「但是,他们太夸张化其作用了。」
李维喝了一口水,润了润嗓子,开始从军事专业的角度进行剖析。
「雷诺兹的逻辑是,虽然这枪威力小,射程短,但我有一千个人,一万个人……我们旧大陆培养一个法师要二十年,我训练一万个枪手只要三个月!所以,如果很多将领还是贵族式战争思维,个人英雄优先,扔把魔法的优先级排到第一的话,那他肯定赢!
「这一套逻辑,在一百多年前,或许是对的。」
李维想起了历史书上关於新大陆独立战争的记载。
那时候的阿尔比恩军队,还是典型的排队枪毙战术。
士兵排成整齐的方阵,穿着鲜艳的红色军装,在鼓点声中前进。
那时候的法师,也确实更倾向於作为战场的决胜王牌,站在高处配合着炮兵一起释放大威力法术。
新大陆的民兵利用地形,利用这种早期的魔尘武器,搞游击,搞消耗,确实把阿尔比恩人恶心坏了。
「但现在是一八九六年了!」
时代变了,在进步。
李维的声音沉了下来。
「他们似乎忘了,旧大陆的战争形态也在进化。
「雷诺兹在推销那把枪的时候,还在假设我们的作战方式是法师对射或者骑士冲锋……他完全忽视了,现在的奥斯特,包括现在的阿尔比恩和大罗斯,早就不是那个样子了。
「希尔薇娅,如果是在战场上,面对拿着这种射程只有五十米,威力只能打破一层木板的左轮枪的一千名士兵,你会怎麽做?」
「我?」
希尔薇娅撇了撇嘴,像是听到了什麽笑话。
「我为什麽要站在五十米的地方让他们打?如果是平原战,我们的火炮阵地会在五公里外把他们炸成碎片……如果是巷战,我会让重装魔装铠骑士作为支点,用重机枪扫射。
「那种魔尘弹的初速太慢了,穿透力也差……我真感觉不如重机枪实在,只要不是贴脸,一块稍微厚一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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